办事指南

25.学生公共活动场地、体育场馆使用申请流程图

承办科室:团工委(厚德楼421)、保卫办(厚德楼214)、教务办(厚德楼208)、

经 办 人:张健民(团工委)兰建军(保卫办) 徐海丽教务办

联系电话878283358782820287828968

  

注意事项:

1.活动的指导单位、指导老师学生责任人必须对活动全程负责

2.风雨球场原则上仅限在星期二下午、晚上和星期六、星期日开展学生活动使用。确须在上述时间外提前布置活动场地的,仅限提前1天,且须在风雨球场无教学活动安排时进行。

3.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生活动需办理特殊事项审批后才能继续办理其他事项审批。

4.学生活动(除例训活动外)都需经团工委备案、审批。活动申请成功后需交回一份审批表到团工委。

5.使用风雨球场开展学生活动的,须在活动当天22:00前结束。活动结束后及时回复场地原貌,不得影响后续正常教学活动开展。

6.申请校区风雨球场、西门篮球场、田径运动场、排球场等体育场地,由教务办负责审批;申请西门篮球场舞台体育场地由团工委负责审批。学校场地有限,为更加合理利用,申请的场地需根据活动规模和实际情况列出所需场地个数,不可全部场地都申请,场地审批老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

7.如学生组织未按要求配合开展学生活动,相关审批单位可上报学校,对该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视情节轻重暂停该组织举办活动的权限2-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