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学生公寓宿舍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园区,禁止在园区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禁止学生使用明火(包括煮饭、点蜡烛等)、电热棒、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不得乱接电源,私拉电线,不得燃放烟花、鞭炮。

3.禁止在走廊通道摆放自行车、书桌、鞋架、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加强园区巡查,每班管理员巡查园区的区域和角落,做好巡查安全记录,发现烟火、异味、光影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查看源头和原因及时处置和报告。

5.值班管理员每天检查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指示标致牌的状况。

6.园区班长每月将本园区消防检查情况报公寓中心。

7.园区每月进行违规电器检查,检查中发现违规电器进行保管登记,学生违规行为通报学工办。

8.学生、住宿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学生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通报学工办处理,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通报所属部门处理。

二、消防教育与培训

1.利用园区宣传栏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意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对管理员进行消防培训: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如灭火基本理论、消防法规等。

2)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与检查等。

3)开展小型消防演习,以提高应变能力。

三、外来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

1.物业、维修、商业维护等外来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开展工作,应事前依照文件和证明到后勤办办理申请许可,外来工作人员进入园区开展工作时应遵守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宿舍园区管理员管理。

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于宿舍园区,施工材料、垃圾不得乱堆放。

3.施工动火作业应事前到后勤办办理动火申请许可,施工方应提前在施工现场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施工人员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在指定电源接线,不得任意接线,如需增加负荷须向后勤办办理申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