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小额工程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做好 2019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及广东财经大学相关规定,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现公开招标2020-2021年小额工程项目供应商资格。

一、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小额工程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

三、项目内容:1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的工程项目;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

四、承建期限:供应商库有效期为两年,即202011日至20211231日,承建合同一年一签,承建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资格标(其中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每年预算金额约70万元)。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中的装修工程供应商库中,且服务类型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服务区域在佛山地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总体要求

(一)承建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式:承建商实行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总承包。

九、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完成单项造价在1万元以下的维修服务,包括土建维修工程类、水电(含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维修工程类、设施设备、环境整治、搬运等维修和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承建商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承建商接到维修任务后,应安排施工人员30分钟内到场维修,如当天不能完工的维修项目,须与采购人确认完工时间。属于抢修项目的,需在15分钟内安排施工人员到场抢修。

3、承建商施工所用材料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

4、承建商应遵守工程建设、维修的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依法监督检查。若发生意外工伤事故,由承建商负完全责任和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5、承建商需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如承建商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将处以每次2000元的处罚,如出现上述情况两次(含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将承建商清退出小额工程供应商资格库。

6、承建商在校施工期间,需加强施工人员素质管理,不得出现违法违纪或损害师生利益的情况发生,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承建商的法律责任。

7、承建商需安排不少于2人驻校,安排驻场的人员需要有瓦工和木工工作经验,有电工证。如在采购人日常检查中发现承建商驻校人员不在学校或少于2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建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修复。发生须紧急抢修的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费用由承建商负责。

十、履约担保

所有承建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限满后,若承建商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将无息退还该保证金给承建商。如承建商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或在本协议书履约期内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或拖延完成工程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结算方式

(一)1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委派承建商施工,并按采购人事前审定的零星维修项目分类综合单价结算,每季度结算1次。如果分类综合单价清单中没有的维修项目,采购人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及市场价综合考虑确定价格结算。

(二)1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具体项目的定点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十二、小额工程供应商资格的建库和承建商的确定方式

(一)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所有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全部纳入采购人小额工程供应商资格库,采购人进行抽签排序。

(二)报名并满足入库资格的供应商不满5家时为建库失败。采购人将修正公告,重新组织采购。

(三)建库成功后,采购人按如下方式确定承建商:

1、采购人取供应商库排序前五名的供应商作为承建商承建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装修修缮工程项目;从这5家中抽取3家并进行排序,承建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的工程项目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

2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装修修缮工程项目承建方式:由5家承建商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竞价,报价最低者承建该报价项目;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的工程项目3家按顺序轮流承建;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由3家中排序第一名的承建,如第一家无法承建,则由其余两家按顺序依次替补承建。

3、任何抽中的承建商放弃承建资格时,则在供应商库中按顺序依次替补。

十三、小额工程供应商清退办法

(一)入库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将取消其承建资格,清退出库。

1、供应商在被抽取为某项目承建商后,30天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承建商无故拒绝承接采购人工程项目的。

3、对承接的工程项目持消极态度,不按合同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的。

4、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行贿财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的。

5、与他人串通,损害学校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6、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取得承建商资格的。

8、如发现在采购人的工程项目中有人同时担任两家以上(含两家)承建商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采购人将只保留其中一家的承建商资格,取消其他家的承建商资格。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 ) 上述原因被取消承建商资格或无故放弃承建商资格的,采购人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取消所有项目承建资格及采购人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十四、投标人提供资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留联系电话、邮箱)。

(二)投标文件包含: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投标人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包含投标人单位的服务范围及服务类型信息的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考附件1)。

4、提交入库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愿意承担采购人1万元以下、1万元(含1万元)-2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100万元所有工程项目,最终承建结果由采购人按规定选取。

(三)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资料用信封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投标资料的信封外写清投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

(五)本项目报名和投标同时进行。

十五、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20191126日至20191129

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日期:20191128-20191129

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191128-20191129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112911:30

十六、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料递交地址: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厚德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凌老师0757-87828119

十七、零星维修项目清单

零星维修项目价格详见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单价表》


    附件1


    附件二:广东财经大学零星维修项目单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