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委员会党支部建设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教师党支部的实施意见》,结合中共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以下简称“校区”)委员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校区教工和学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设置

1.基本设置形式: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部门(或学院)可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几个工作、学习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

2.党支部设置:党支部的设置与管理服务机构相对应,一般按部门(或学院)实体设置。党员较少的部门(或学院)可设立联合党支部。

三、支部委员会建设

1.委员会职数: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书记1人。党支部应设纪律检查委员。

2.委员会任期: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每届任期4年;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每届任期2年,学生党支部委员由学生担任的,每届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期满按时换届。

3.自身建设:党支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四、党员教育管理

1.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引导非党员教职工向党组织靠拢,认真研究提出发展党员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完善材料,保证质量。

2.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3.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并健全党费台账,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正确履行困难党员党费减免的批准程序。每年1月、7月份,向支部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4.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5.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6.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

五、党内组织生活

1.“三会一课”: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2.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按规定,稳妥慎重的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工作。

3.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4.党员活动日: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集体交纳党费、服务群众、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

5.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作用发挥途径

1.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结合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对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

2.围绕教职工党员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组织开展“争做‘四有’好干部、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党支部可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素质能力等开展活动。支部要根据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内容,凝练活动特色,逐步塑造活动品牌。

3.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选树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七、工作运行机制

1.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支持党员广泛参与校区管理工作,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支部书记与管理、服务等机构负责人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

2.责任落实机制: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3.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志愿服务、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

八、基本工作保障

1.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科以上干部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有学院辅导员担任。

2.场所保障: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使用统一的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3.经费保障: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4.工作台账:“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等台账资料建立完备。

九、附则

   1.本细则由校区党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