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2008年“五一”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51~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星期五)。54(星期日)上班,补52(星期五)的课。

请各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办公室 

 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