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
为完善学校“2+2”办学模式,树立广州校区与三水校区“一体化”的意识,强化各单位在三水校区的办学职责,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制定了《各级领导在三水校区值班工作制度 》。现将该工作制度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
各级领导在三水校区值班的工作制度
根据近期关于教育改革的相关会议精神,为适应我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2+2”办学模式,树立广州校区与三水校区“一体化”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延伸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校领导、各职能部门与教学院部在三水校区的办学职责,增强两校区各层面的互动,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素质教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创建广东省应用型本科示范院校,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值班时间要求
1.校领导每学期在三水校区值班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2.在校区设有对应办公室的职能处室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在三水校区值班;在校区未设有对应办公室的职能处室领导,每学期在三水校区值班累计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3.各学院确定一名行政领导负责该院在三水校区的行政和教学工作,行政领导每月在三水校区值班累计不少于四个工作日;确定一名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该院在三水校区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工作等,党务领导每月在三水校区值班累计不少于四个工作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院部领导每月在校区值班累计不少于八个工作日。
二、组织实施
1.党办校办和三水校区党政办负责各级领导值班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于每月底向三水校区党政办报送本单位领导下个月值班安排表(校领导由党办校办负责),并由三水校区党政办汇总后报党办校办上传至学校网站公布。
2.学校纪检办、监察处负责监督领导值班出勤工作。各单位要于每月初向三水校区党政办报送本单位领导上月考勤登记表(校领导由党办校办负责),并由学校纪检办、监察处每月定期向全校书面通报值班情况。
3.三水校区党政办做好各级领导在三水校区值班的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
三、值班工作职责
各单位领导要根据延伸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三水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在三水校区的相关工作,检查督促好本单位各项工作在三水校区的执行情况,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四、值班工作纪律
各级领导按照学校的值班要求,遵守值班纪律,做好值班日志,切实履行值班职责。
本工作制度从2010年4月份开始实施。
附件:
1.广东商学院各级领导三水校区值班安排表
2.广东商学院各级领导三水校区值班考勤登记表
3.广东商学院各级领导三水校区值班考勤登记汇总表
4.广东商学院校领导三水校区每月值班情况明细汇总表
5.广东商学院校二级院部领导三水校区每月值班情况明细汇总表
6.广东商学院职能处室领导三水校区每月值班情况明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