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三水校区[2011]24号
关于2011-2012学年
第一学期补(缓)考试的通知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定于10月10-15日进行,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日期
场次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六
第一场
07:50-09:50
√
第二场
10:20-12:20
√
第三场
12:30-13:30
√
第四场
14:10-16:10
√
第五场
14:30-16:30
√
第六场
16:40-18:40
√
第七场
17:45-19:45
√
√
√
第八场
20:10-22:10
√
√
√
二、考生须知
1. 凡上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旷考和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除外)和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补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必须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2. 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若遗失证件,请于考前到教学办和学工办补办)。
3. 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4. 大学英语听力发射频率:FM76.2MHZ、FM78MHZ(备用频率FM80MHZ、FM86MHZ)同时发射;试播音乐:校歌;听力播放时间试卷上有注明。试音时间为:10月13-14日14:30-17:30。
三、监考须知
1. 监考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到教学办文印室(209)取卷,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要求学生按“考场座位表”对号入座并检查学生证件。
2.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考试前认真清理考场,并于考前宣读考场纪律。
3. 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考生必须用“答题纸(格式二)”答题,请监考人员发放答题纸前认真核对。
4. 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清点答题纸份数,填好试卷袋背面“缺考记录表”并签名。核实无误后将试卷等资料交回考务组(地点设在SJ1-206)。
附: 广东商学院2011-2012-1学期补考考试安排一览表(三水校区)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