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三水校区[2011]27号
关于三水校区2011年12月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通知
为做好2011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工作,现将三水校区的考试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定于
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有关单位协助做好派车、供电、清洁、打铃、安全保卫和医疗保障等各项工作,请教育技术中心和建工物业负责各考场听力接收机和白笔板的发放和回收。
三、监考须知
1.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向主考签订责任状。责任状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收齐后于
2.所有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3.考场实行监考责任制:监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监考所有工作,如因监考工作不力,造成考场出现问题,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4.监考人员领卷时必须两人同时到场,领卷后直接到考场,途中不得分开。在规定试卷启封时间(9:00)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试卷袋。
5.本次考试取消试卷类型,即取消A、B卷。
6.监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监考人员守则》和《监考员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严禁提前发放考试材料、延长各项考试时间。所有考试材料须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截留或印制,不得启封缺考学生的试卷。
7.严禁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收发试卷的时间)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分别整理好答题卡1、2和试题册(必须按座位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包括缺考学生的答题卡),核查无误后分别装入相应的专用袋内密封,两名监考人同时到领卷处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同时交还所有考试资料及用品。
9.考试过程如有问题,请与各楼层巡考员联系。
10.中午凭票(餐票在资料袋)到二饭堂就餐。
四、考生须知
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生守则》。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共3证)以及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直尺、橡皮、调频接收器参加考试。除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外,其它物品(包括传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均不得带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提前到所在学院或学工办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学生证明;学生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提前到教学办开具带有考生照片的学籍证明。
3.考生必须在考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进入考场之前,务必注意考场门贴,以免走错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按照桌贴就座,并把考试证件放在桌面上备查。(注:9:00后考生不得入场)。
4.发射频率:FM76.2MHZ和FM78MHZ(同时发射),备用发射频率FM80MHZ。试播内容:校歌。为方便学生测试接收机的接收效果,三水校区于
5.考生必须按规定准确填写考点代码(三水校区440101)及准考证号。
6.考试全过程中(包括收发试卷的时间)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严禁私带任何考试资料离场。
五、交通车安排:
六、举报电话:考试院:020-38627973 校区:0757-8782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