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三水校区[2011]26号
关于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三水校区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分散考试在18周随堂进行,单周的课程可在17周随堂进行。
2.集中考试在19—20周(
二、期末考试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东商学院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试卷评阅规范与试卷归档管理的通知》(粤商教〔2006〕80号)等有关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全程各环节的工作。任课教师要按教学大纲指导学生系统复习,严禁考前辅导、划定范围或泄露考题。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录入、报送等工作。要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任何作弊行为。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请任课教师按《广东商学院考试及试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开课学院(部)教学秘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于
四、期末考试命题
(一)集中考试命题
1.加强命题审查。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必须按《广东商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的规定对每套试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字。
2.在不同校区或不同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学分一致的,由开课单位指定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统一进行命题,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采取流水或交叉方式评卷。凡在两个校区进行统考的课程,开课单位必须命制三套(A、B、C卷)等效试题,一套用于正考(在试卷袋上注明两个校区共用的试卷),两套备用(广州和三水各一套)。
分两场进行考试的课程,必须命制三套等效的试题,两套用于正考,一套备用(分两场考试的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I”、“大学语文”)。
其余集中考试的课程必须出两套等效试题,由教学办随机抽取一套用于正考,一套备用。要求每套试卷必须分开装袋,并附上命题双向细目表、参*(用参*专用袋密封)。
3.试题及有关材料必须按《广东商学院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的样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行制作,每套试题必须标明考试班级的课程班号(若考试班级较多只需标明年级、专业)。试题的电子文档以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命名。
4.为确保试卷按时、按量、保质印出,集中考试课程的试题(附电子文档)必须于第17周前交到教学办(办公楼211室,16-17周中午有人值班,联系人:陈晓晔)。
(二)分散考试命题
分散考试课程提倡采用小论文、案例分析、口试、设计、开卷论述等较为灵活的考核方式。为了便于试卷的装订、存档,学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答题纸(格式一或格式二)作答。对于确需闭卷考试的课程,应以考主观题为主。试题尽量不印刷,确实需要印刷的,试题及有关材料要按照标准的格式制作,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必须于第16周前送三水校区文印室(办公楼209室)。主考老师于考试前一天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和答题纸。
五、主考、监考的配备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按安排表配备监考人员,小课室配1人,大课室(≥45人)配2人。
2.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主考、监考须知》和《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流程》,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监考人员加强责任心,熟悉监考程序,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请各教学单位于
4. 各教学单位必须通知主考、监考老师在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1.分散考试原则上要求随堂进行,若要改变时间、地点,必须与学生协商一致并报教学办备案,以免与其它课程考试冲突。
2.集中考试期间,各楼层安排有巡考员,并在教学楼(SJ1-211、SJ2-309)和实验楼(SS1-212) 分别设考务办公室,如发现试卷短缺或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巡考人员或考务组联系。
3. 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相应的各教学楼大厅领取每场的试卷,并于考前15分钟把试卷送到考场。
4. 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要求学生按“考生名单”的座位号就座。开考前清点试题和答题纸份数,如有短缺,请及时与巡考人员联系。
5.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实考、缺考人数及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填写在试卷袋背面和《考场情况记载表》中,将答题纸清点无误后亲自交给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清点份数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签名,最后把《考场情况记载表》、试卷和草稿纸交给考务人员。
6. 大学英语听力发射频率:FM76.2MHZ或78MHZ(备用FM80MHZ),试听音乐:“校歌”。请命题老师在试卷上注明听力播放时间,主考教师发卷时提醒监考老师注意英语听力播放时间。
7.请三水校区各分管教学秘书于
七、成绩及试卷管理
1.为加强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并按时录入成绩,要求在考毕4天(交叉流水判卷的课程考毕7天)内报送一式两份的成绩单(打印版)和一份《广东商学院课程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注: 对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给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在下学期第一周内将“成绩报送单”和一份成绩单送三水教学办存档。
2.任课老师必须评定并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3.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共同完成的作业、设计,必须标明每个人的分工,教师评阅时必须给出评分的依据。
八、考生须知
1.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的课程均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考试。
2.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遗失学生证,考前到教学办(办公楼205室)办理“学籍证明”, 如遗失身份证则到所在学院办理有关证明。
3. 同一门课程分两场考试的,必须按照“学生考场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按缺考处理。
3. 大学英语听力发射频率:FM76.2MHZ或78MHZ(备用FM80MHZ),试听音乐:“校歌”。12月28、29日下午14:30-17:30学校将测试听力的效果,请同学们按时收听。
4.各位同学可以登录“jwxt. gdcc.edu.cn或jwxt1.gdcc.edu.cn或jwxt2.gdcc.edu.cn”,点击“信息查询”菜单下的“学生考试查询”查看集中考试时间、地点。
九、其它事项
1. 交通车安排:
2. 请校区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交通、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教师就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请教育技术分中心做好听力发射的相关工作。
4. 请建工物业在考前将教室的活动桌椅按顺序归位。
5. 请后勤办在考试期间(1月3-8日)在第一、第二教学楼和实验楼大厅各摆放一张桌子和凳子。
十、各位老师和学生可以登陆http://ss.gdcc.edu.cn的教学信息查阅本通知。
附: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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