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粤商院三水校区〔201213

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工作安排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三水校区成立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小组,负责对考场纪律和监考工作进行检查。

一、巡考组成员

  长:于海峰  杜承铭

副组长:陈倩    苏宁  邓莉菊 

  书:林国献  阮方明  李骏  黄少芬

  员:校区八个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详见《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人员安排表》。

二、巡考的组织

1.巡考的组织工作主要由教学办和学工办负责。校区定于629(星期)上午10:00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巡考工作会议,请各位巡考人员准时参加。

2.考试期间,巡考组分别在教学楼SJ1-211SJ2-309及实验楼SS1-212设了巡考办公室,由巡考秘书负责登记巡考人员的出勤情况,发放、回收巡考牌和相关表格,汇总通报每场考试的总体情况及各考场的异常情况。

 

三、巡考的工作要求

巡考员必须严格执行《广东商学院巡考人员须知》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流程》做好巡考的各项工作。

1.每场考试,校区均安排一位巡考领导值班,安排一位巡考组副组长负责具体的巡考组织工作并对考试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2.巡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上午8:20,中午12:00,下午14:40)到达教学楼或实验楼巡考办公室签到、领表,并准时到达所负责的考场巡视。实验楼767日的考试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不一致,请巡考人员留意。

3.巡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巡考工作流程的要求开展工作。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有事必须向值班的副组长请假。

4.巡考人员必须根据“考场情况记录表”的项目要求,客观、真实地登记考场情况,并及时向巡考组副组长或秘书报告考试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5.巡考员同时也是流动监考员,有责任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附件:

1.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领导值班安排表

2.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人员安排表

 

3.三水校区巡考人员须知

4.三水校区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流程

5三水校区监考人员须知

6.广东商学院考场纪律

7.广东商学院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

             8.三水校区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O一二年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