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院三水校区[2013]9号
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三水校区各班级课程考核方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三水校区各班级集中、分散考试课程已经确定,请各开课单位在考务系统中查询、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限选课、专业限选课、校任选课和开卷考试的必修课均进行分散考试。
二、已确定的课程考试方式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果需要调整,有关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商学院变更考试方式申请表”(XJ-32)),经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双方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于第九周(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考试课程、核对考试方式及开课班级,若有错、漏,请及时与三水校区教学办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四、分散考试在第十六周随堂进行,集中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十七、十八周进行。
五、在两个校区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进行统考,请开课单位将统考课程分别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和三水校区教学办。
六、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并由任课教师将课程考试方式告知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商学院变更考试方式申请表
2. 期末考试特殊情况汇总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