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三水校区〔2013〕26号
三水校区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校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校区管委领导要求,校区成立专门的消防安全月活动工作小组,在11月份开展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领导,校区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东卫
副组长:方彤 黄存社 陈发荣
组 员:张志标陈发秀 邓建明 万贱宝 阮方明 罗伟黎英基 伊红霞 焦涛 邓和平 马元珍 赵保国 易小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办综合科323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消防安全活动月的安全部署、督促落实、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
二、前期宣传工作部署
1.保卫办负责在东西大门、各公寓及演练现场宣传工作。
2.后勤办负责在各学生公寓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3.学工办负责组织好各院系学生代表参与。
三、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安排
(一)消防装备展示及灭火器实操演练
1.时间:
地点:中心花园
2.项目及形式:
(1)消防装备展示与体验
(2)消防云梯车与高空缓降器的展示与体验
(3)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实操演练(油桶灭火与煤气瓶灭火)
3.展示单位:三水区消防大队
4.参与对象:2013级新生代表
5.注意事项:
(1)保卫办负责准备好40瓶灭火器、两个油桶、适量汽油与柴油、四根一头缠上布的
(2)学工办负责组织好学生,建议每班2-3人;其中需挑选8-10位胆子大的学生体验消防云梯车、高空缓降器等;
(3)13:30分校卫队到位封住中心花园的云海西路、云林北路及云林南路,同时每个封路点派驻一名校卫队队员直至消防演练结束;中心花园现场应安排不少于8名校卫队队员维持秩序;
(4)14:15分新生代表应全部到场;
(5)校记者团负责拍照、写稿。
(二)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校区管委领导要求,由学工办牵头,学工办、后勤办及保卫办组织联合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学生公寓进行地毯式检查,主要检查宿舍内有没有使用违规电器或乱拉接电线等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行为。
1.集中检查时间
2.检查对象:校区所有学生宿舍
3.检查内容
(1)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等)情况;
(2)宿舍内有无使用酒精灯、蜡烛等明火现象;
(3)寝室内有无违规乱接乱拉电线情况;
(4)宿舍内有无使用劣质电源插座等情况;
(5)宿舍内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情况;
(6)宿舍内有无使用其它非安全器具情况。
4.检查分工
成立三组检查小组:
第一组组长:陈发荣
组员:张志标、邓和平、易小青,该公寓内学生的带班辅导员及自管会学生2人(易小青负责登记汇总)。
第二组组长:方彤
组员:邓建明、阮方明、焦涛、伊红霞,该公寓内学生的带班辅导员及自管会学生2人(伊红霞负责登记汇总)。
负责区域:竹园、桂圆、紫园
第三组组长:黄存社
组员:陈发秀、罗伟、马元珍、赵保国,该公寓内学生的带班辅导员及自管会学生2人(马元珍负责登记汇总)。
负责区域:桃园
负责区域:李园、杏园
5.检查结果处理
各检查小组检查后第二天将检查情况(见附件1)汇总至消防安全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办综合科323办公室,邮箱546943422@qq.com),办公室统一整理后转交学工办。
学工办对使用违规电器的学生视情况做批评教育及通报处理。
后勤办保管好暂扣的违规电器,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领回。
(三)校区饭堂、商铺消防安全检查
为了加强和规范校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卫办会同后勤办对校区饭堂及商铺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如下:
1.检查时间:
2.检查方式: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委会领导牵头,保卫办、后勤办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饭堂及商铺进行逐一检查,检查小组人员构成如下:袁东卫、方彤、黄存社、万贱宝、黎英基、张志标、陈发秀等。
3.检查内容:是否合理配置灭火器种类及数量、灭火器是否过期、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适当、是否配置了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保卫办、后勤办联合发出限期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1.讲座时间:
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初定)
2.讲座主题:人人参与消防,共建平安校园
讲座单位:广东安全防火宣传中心
3.讲座对象:组织教职员工及新生代表参与
4.培训相关内容(详见附件2)
附件:
三水校区管委会 二Ο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