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三水校区党〔2013〕9号
关于在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加强学生党员教育,深化思想引领工作,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三水校区党委决定在学生党支部中以立项形式开展“与信仰对话·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理想信念为主线,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围绕“我的中国梦”、“我的青春信仰”、“劳动创造·勤俭节约·奋斗奉献”等主题展开。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月13日前申报项目
2014年3月评审项目
2014年4-5月实施项目
2014年6月验收项目
三、活动形式
形式不限,报告会、座谈会、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形式均可。可以是单一活动,也可以是系列活动,可以单个支部活动,也可以多个支部联合活动。
四、立项标准
1.主题鲜明。贴近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实际,内容充实,时代感强,能充分展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
2.形式新颖。形式灵活多样,富有创新性和特色性,参与度高,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3.实效性强。活动计划周密,组织保障有力,不铺张浪费,参加者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宣传推广影响大。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三水校区各学生党支部。
2.申报数量:每个学生党支部可申报不多于2个项目,其中可联合其他学生党支部开展的项目不多于1个。
3.申报内容:填写《“与信仰对话·共筑中国梦”三水校区学生党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拟定《“与信仰对话·共筑中国梦”三水校区学生党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活动方案》,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校区党委。
4.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月13日。
六、项目资助
1.资助金额:被确定立项的项目,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2.资助方式:对获得立项的活动项目,先拨付一半资助经费,余下的一半经费在完成活动、提交活动结项报告(见附件2、附件3)经结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拨付的经费凭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
七、结项验收与表彰
1.材料提交。获得活动立项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须提交结项报告,并附活动详细情况介绍、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校区党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验收评比。校区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优秀组织奖。通过结项验收的,可报销立项活动资助范围内的所有经费;获优秀组织奖的再另行奖励。
联系人:卢秀芬,联系电话:0757-87822960,邮箱:184564213@qq.com
附件:
三水校区党委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