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2014-2015年度印刷业务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办法的通知》,2014至2015年省直单位的小额印刷业务继续实行协议供货的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单次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印刷项目(包含办公用品类印刷、票证类印刷、出版物类印刷、数码印刷)实行协议供货,在省财政厅规定的协议供货印刷企业范围内自行选择,不得在非协议供货商处采购印刷业务,每季度内采购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采购方式
1、凡单次采购金额2万元—50万元范围内的协议供货印刷项目实行网上电子采购,必须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在协议供货商范围内进行订购、议价。若采购人认为价格过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进行电子反拍。
2、单次采购金额2万元(不含)以下的印刷服务,可在协议供货印刷企业内直接选择承印商。
3、各单位和教职员工从
三、2014-2015年度印刷业务政府协议供货商及相关通知可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gov.cn)或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上查询或下载。
四、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业务查询电话84096320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