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
第一学期补(缓)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试定于
一、补考时间
日期
场次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六
星期日
第一场
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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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场
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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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
12:45-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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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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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场
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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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场
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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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场
17:4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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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场
20:1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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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须知
1.上学期正常修读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被取消成绩、旷考、办理了缓考手续以及将上学期正常修读考试不及格的课程确认为补考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补考。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必须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2.参加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两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若遗失证件,请于考前到教务办和学工办补办)。
3.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4.学生在领取试卷时,仔细核对,以免领错试卷。
三、监考须知
1.监考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到教务办文印室(209)取卷,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要求学生按“考场座位表”对号入座并检查学生证件。
2.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考试前认真清理考场,并于考前宣读考场纪律。
3.监考人员发放试卷时一定要核对试卷和考生,以免发错试卷。
4.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考生必须用“答题纸(格式二)”答题。
5.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清点答题纸份数,每个答题纸袋里装一份试卷,填好试卷袋背面“缺考记录表”并签名。核实无误后将试卷等资料交回考务组(励学楼SJ1-107课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试安排一览表
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