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三水校区〔2014〕29号
关于核实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三水校区各班级课程考核方式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三水校区各班级集中、分散考试课程已按教学计划确定,请各开课单位在考务系统中查询、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限选课、专业限选课、校任选课和开卷考试的必修课均进行分散考试。
二、已确定的课程考试方式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果需要调整,有关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变更考试方式申请表”(XJ-32)),经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双方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于第九周(
三、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考试课程、核对考试方式及开课班级,若有错、漏,请及时与三水校区教务办考务科联系,以便及时更正。
四、分散考试13级在第十六周随堂进行,14级在第十七周随堂进行。集中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第十八、十九周进行。
五、在两个校区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进行统考,请开课单位将统考课程分别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和三水校区教务办考务科。
六、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并由任课教师将课程考试方式告知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变更考试方式申请表
2. 期末考试课程特殊情况汇总表
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管委会
附件1:
广东财经大学课程变更考试方式申请表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变更前考试方式
变更后考试方式
申请变更考试方式班级
申请理由
开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注: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三水教务办)和教学单位各保存一份。
附件2:
期末考试课程特殊情况汇总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学院名称:(盖学院章)
特殊情况
具体课程及说明
备注
课程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1.课程考核方式需由“集中“变更为“分散”的课程
2. 要求两校区在同一时间考试的课程
3. 要求两校区错开考试时间的课程及老师姓名
4. 计算机类需上机考试的课程及要求
5. 艺术类需用专用教室考试的课程
6. 英语类需专用教室考试的课程
7.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为有效安排考试,请各学院根据已核定的课程考核方式,结合学院的具体教学要求填写;
2.“特殊情况”中第1、2种情况请说明理由(申请人需署名)并附上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
3. 该汇总表于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