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水校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关于三水校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11月25日   

粤财大三水校区〔201433

 

关于三水校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考试是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做好三水校区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分散考试13级在第16周随堂进行,14级在第17周随堂进行,分单、双周上课的课程可在前一周随堂进行。

2.集中考试在第18-19周(201515-13日)进行,由三水校区教务办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见下表)。

日期

考试场次

5/1

星期一

6/1

星期二

7/1

星期三

8/1

星期四

9/1

星期五

12/1

星期一

13/1

星期二

第一场

08:40-10:40

第二场

12:20-14:20

第三场

15:00-17:00

二、期末考试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东商学院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试卷评阅规范与试卷归档管理的通知》(粤商教〔200680号)等有关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任课教师要按教学大纲指导学生系统复习,严禁考前辅导、划定范围或泄露考题。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录入、报送等工作。要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任何作弊行为。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学生考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请任课教师按《广东财经大学考试及试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给开课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各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于1219日前把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和三水校区教务办备案。
  
 四、期末考试命题
  (一)集中考试命题
  1.加强命题审查。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必须按《广东财经大学试题审批登记表》的规定对每套试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字。
  2.在不同校区或不同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学分一致的,由开课单位指定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统一进行命题,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采取流水或交叉方式评卷。凡在两个校区进行统考的课程,开课单位必须命制三套(ABC卷)等效试题,一套用于正考(在试卷袋上注明两个校区共用的试卷),两套备用(广州和三水各一套)。
   
集中考试的课程必须出两套等效试题,由教务办随机抽取一套用于正考,一套备用。要求每套试卷必须分开装袋,并附上命题双向细目表、参*(用参*专用袋密封)。
  3.试题及有关材料必须按《广东财经大学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的样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行制作,每套试题必须标明考试班级的课程班号(若考试班级较多只需标明年级、专业)。

4.为确保试卷按时、按量、保质印出,集中考试课程的试题必须于第16周前交到教务办(厚德楼211室,第15-16周中午有人值班,联系人:徐结文 0757-87822901)。
  (二)分散考试命题
  分散考试课程提倡采用小论文、案例分析、口试、设计、开卷论述等较为灵活的考核方式。为了便于试卷的装订、存档,学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答题纸(格式一或格式二)作答。对于确需闭卷考试的课程,应以考主观题为主。试题尽量不印刷,确实需要印刷的,试题及有关材料要按照标准的格式制作,经本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必须于第15周前送三水校区文印室(厚德楼209室,联系人:朱锦美 0757-87828282)。主考老师于考试前一天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和答题纸。
  
 五、主考、监考的配备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按安排表配备监考人员,各单位不得安排在读研究生及校外人员监考,否则按教学异常处理。各单位须按考务管理系统里的监考安排配备监考人员,考生人数≥45人配2人;≥80人配3人。
    2.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监考人员须知》(附件1)和《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流程》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监考人员加强责任心,熟悉监考程序,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各教学单位于1218之前完成监考人员的录入工作,主考当天的监考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和录入。

4.各教学单位在有本单位课程考试或者有本学院学生考试的时间,安排一名领导来三水校区巡考,并在励学楼(SJ1211或者笃行楼(SJ2309的考务室签到。

5.各单位教学秘书必须认真核对各课程的考试时间,负责通知本单位的主考和监考老师。1223以后在考务管理系统的“排考打印”一栏打印本单位监考老师的“考试安排一览表”并发给监考老师(具体操作详见《广东财经大学考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院用》)。

6.各位老师1226以后直接上网查询主考、监考信息。登录广东财经大学考务管理系统,在“我的监考”功能界面查看自己担任的主考、监考任务(具体操作详见《广东财经大学考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院用》)。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1.分散考试原则上要求随堂进行,若要改变时间、地点,必须与学生协商并报三水校区教务办备案,以免与其它课程考试冲突。

2.集中考试期间,各楼层安排有巡考员,并在励学楼(SJ1211、笃行楼(SJ2309和拓新楼(SS1)212分别设考务办公室,如发现试卷短缺或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巡考人员或考务组联系。

3.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励学楼、笃行楼或拓新楼大厅领取每场的试卷,并于考前15分钟把试卷送到考场

4.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要求学生按“考生名单”的座位号就座。开考前清点试题和答题纸份数,如有短缺,请及时与巡考人员联系。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实考、缺考人数及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填写在试卷袋背面和《考场情况记载表》中,将答题纸清点无误后亲自交给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清点份数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签名,最后把《考场情况记载表》、试卷和草稿纸交给考务人员。

6.请三水校区各分管教学秘书于1223前打印每个学生的“学生考场安排表”,并及时发给学生。

七、成绩及试卷管理
  1.为加强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并按时录入成绩,要求在考毕4天(交叉流水判卷的课程考毕7天)内报送一式两份的成绩单(打印版)和一份《广东财经大学课程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注: 对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给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在下学期第一周内将“成绩报送单”和一份成绩单送三水教务办存档。

2.有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等需要假期完成的课程在下学期第三周内完成成绩录入。

3.任课老师必须评定并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4.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共同完成的作业、设计,必须标明每个人的分工,教师评阅时必须给出评分的依据。

  八、考生须知

1.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的课程均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考试。

2.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遗失学生证,考前到教务办(厚德楼224室)办理“学籍证明”, 如遗失身份证则到所在学院办理有关证明。

3.各位同学可以登录“广东财经大学考务管理系统”,查看本学期的集中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九、其它事项

1.交通车安排:20151513日(周末除外)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发车时间(不包括中午)和停靠站点均与上课期间相同。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监考老师。

2.请校区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交通、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教师就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请后勤办在考前将教室的活动桌椅按顺序归位。考试期间(1515-13日)在励学楼、笃行楼、拓新楼大厅各摆放一张桌子和凳子,用以发放试卷。

4.各位老师和学生可以登陆http://ss.gdufe.edu.cn的“教学信息”查阅本通知。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监考人员须知

2. 三水校区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

 

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管委会

201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