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2018〕39号
关于佛山三水校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驻校区各学院、有关单位:
考试是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做好佛山三水校区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分散考试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进行。
2.集中考试安排在第19-20周(2019年1月7日-16日,周六、周日除外)进行。由佛山三水校区教务办统一安排(具体时间见下表)。
日期 考试场次 | 1月 7日 星期一 | 1月 8日 星期二 | 1月 09日 星期三 | 1月 10日 星期四 | 1月 11日 星期五 | 1月 14日 星期一 | 1月 15日 星期二 | 1月 16日 星期三 |
第一场 08:40-10:40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场 12:20-14:20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场 15:00-17:00 | √ | √ | √ | √ | √ | √ | √ | √ |
二、期末考试动员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动员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广东财经大学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试卷评阅规范与试卷归档管理的通知》(粤商教〔2006〕80号)等有关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任课教师要按教学大纲指导学生系统复习,严禁考前辅导、划定范围或泄露考题。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录入、报送等工作。要严把监考关,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任何作弊行为。要求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三、学生考试资格审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请任课教师按《广东财经大学考试及试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要求,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给开课学院(部)教学秘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后于2018年12月21日前(第16周)把名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和佛山三水校区教务办(厚德楼211陈老师)备案。
四、期末考试命题
(一)集中考试命题
1.加强命题审查。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要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必须按《广东财经大学试题审批登记表》的规定对每套试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字。
2.在不同校区或不同年级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学分一致的,由开课单位指定有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统一进行命题,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采取流水或交叉方式评卷。
集中考试的课程必须出两套等效试题(A、B卷),由教务办随机抽取一套用于正考,一套备用。要求每套试卷必须分开装袋,并附上命题双向细目表。凡两校区统考科目的两套试题都必须一式两份,两校区各交一份。
3.试题及有关材料必须按《广东财经大学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的样板(可在教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行制作,每套试题必须标明考试班级的课程班号(若考试班级较多只需标明年级、专业)。
4.为确保试卷按时、按量、保质印出,集中考试课程的试题和命题双向细目表必须于第16周前交到教务办(厚德楼211室,第15-16周中午有人值班,联系人:徐结文 0757-87822901)。
(二)分散考试命题
分散考试课程提倡采用小论文、案例分析、口试、设计、开卷论述等较为灵活的考核方式。为了便于试卷的装订、存档,学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答题纸(格式一或格式二)作答。对于确需闭卷考试的课程,应以考主观题为主。试题尽量不印刷,确实需要印刷的,试题及有关材料要按照标准的格式制作,经本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送三水校区文印室(厚德楼209室,联系人:朱锦美 0757-87828282)。主考老师于考试前一天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和答题纸。
五、主考、监考的配备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必须按安排表配备监考人员,各单位不得安排在读研究生及校外人员监考,否则按教学异常处理。各单位须按考务管理系统里的监考安排配备监考人员,考生人数≥45人配2人;≥80人配3人。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监考人员须知》(附件1)和《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流程》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监考人员加强责任心,熟悉监考程序,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2月18日-12月22日登录教务系统完成监考教师名单的录入工作之,主考当天的监考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和录入。
4.各教学单位在有本单位课程考试或者有本学院学生考试的时间,安排一名领导来佛山三水校区巡考,并在励学楼(SJ1)211或者笃行楼(SJ2)309的考务室签到。
5.各位老师可在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起可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gdufe.edu.cn/)查看个人主考、监考任务。
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1.分散考试原则上要求随堂进行,若要改变时间、地点,必须与学生协商并报佛山三水校区教务办备案,以免与其它课程考试冲突。
2.集中考试期间,各楼层安排有巡考员,并在励学楼(SJ1)211、笃行楼(SJ2)309和拓新楼(SS1)212分别设考务办公室,如发现试卷短缺或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巡考人员或考务组联系。
3.主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励学楼、笃行楼或拓新楼大厅领取每场的试卷,并于考前15分钟把试卷送到考场。
4.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要求学生按“考生名单”的座位号就座。开考前清点试题和答题纸份数,如有短缺,请及时与巡考人员联系。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实考、缺考人数及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填写在试卷袋背面和《考场情况记载表》中,将答题纸清点无误后亲自交给主考教师,由主考教师清点份数并在《考场情况记载表》上签名,最后把《考场情况记载表》、试卷和草稿纸交给考务人员。
七、成绩及试卷管理
1.为加强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并按时录入成绩,要求在考毕4天(交叉流水判卷的课程考毕7天)内报送一式两份的成绩单(打印版)和一份《广东财经大学课程考试情况统计分析表》(注: 对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给开课单位,开课单位在下学期第一周内将“成绩报送单”和一份成绩单送佛山三水校区教务办存档。
2.无社会实践环节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行业调研》和《社会调研》类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3.任课老师必须评定并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4.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共同完成的作业、设计,必须标明每个人的分工,教师评阅时必须给出评分的依据。
八、考生须知
1.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的课程均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考试。
2.学生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遗失学生证,可以用有照片的学生卡代替,如学生卡也丢失或补办后没有照片,请考前到教务办(厚德楼211室)办理“学籍证明”, 如遗失身份证则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办理有关证明。
3.学生从2018年12月15日起可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gdufe.edu.cn/jsxsd/)查看个人具体考试安排等。
4.学生若对本学期的期末成绩有异议的,须不迟于下学期正式开学三天内(2019年2月28日前)向开课单位提交《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3)。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九、其它事项
1.交通车安排:期末集中考试期间(2019年1月7日-1月11日,1月14日-16日),早上6:50发车,下午5:40返回广州,班车停靠站点均与上课期间相同,中午不另派车。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监考老师。
2.请校区相关部门做好供水、供电、交通、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教师就餐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请后勤办在考前将教室的活动桌椅按顺序归位。考试期间(2019年1月7日-1月16日)在励学楼、笃行楼、拓新楼大厅各摆放一张桌子和凳子,用以发放试卷。
4.各位老师和学生可以登陆佛山三水校区网页http://ss.gdufe.edu.cn的“校区动态”-“教学信息”查阅本通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缓考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监考人员须知
3. 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4.三水校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
佛山三水校区管委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