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校区内水费调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12-30浏览次数:10

全校师生、各经营商户:

2025年12月25日,佛山校区接到《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水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格﹝2025﹞34号),通知规定: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原来0.95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如出台新政策,则从其规定。

现佛山校区按照属地要求,佛山校区内污水处理费均由原来0.95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提高了0.25元/立方米)。因污水处理费调整,佛山校区内自来水价格由原来2.67元/立方米调整2.9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增加了0.25元/立方米)。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校区工作部

                          2025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