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水校区首接负责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三水校区首接负责制度》,业经三水校区第 次管委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管委会
2014年6月5日
三水校区首接负责制度
(试行)
为增强三水校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建立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首接负责制是指由首接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办事人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办事人提出的各类问题的制度。首接负责制适用于三水校区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接负责制要求三水校区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各科室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学习学校和三水校区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尽快了解清楚后及时给予答复。
第二三条 首接责任人是指第一位被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做好前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首接责任人应做到文明、礼貌、大方、得体。应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同时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接责任人。
第二章 首接职责
第三四条 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携带或补充的全部资料,并耐心解答办事人的询问。
第四五条 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接责任人应先接下需办理事项,并记下办事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六条 不属于首接责任人科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接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办事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电话告知经办科室负责联系人,并将及其联系电话告之办事人。
第六七条 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接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第七八条 属于本科室与其他部门(科室)交叉完成的工作,首接责任人应视为本科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第八九条 属于电话咨询的,首接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
第九条首接负责制要求三水校区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各科室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要认真学习学校和三水校区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掌握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尽快了解清楚后及时给予答复。
第三章 首接管理与要求
第十条 各部门要加强对落实首接负责制度的管理,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将首接时间、首接人、转办人、落实结果等事项进行逐项登记,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
(一)进一步精简师生办事时所需材料。
(二)实行一次性告知。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办事人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限时办结。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办理。要遵守规定要求和时限,简化程序。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确实无法办结的,要及时将理由告知办事人。
(四)特事特办。办事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办事人,要主动上门办理。
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要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处理办事人反映的问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三水校区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三水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接打电话基本礼仪
附件:
接打电话基本礼仪
一、电话铃响两声就应接听。拿起听筒应先说“您好”,然后报上自己的工作部门。如果电话铃响四声后才接听,应向对方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如果电话内容比较重要,应做好电话记录,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谈话内容,通话日期、对方号码等。
二、接打电话的开头语会直接影响对方对你的看法。通话时要尽量使用如“您好”、“请”、“谢谢”、“麻烦您”等礼貌用语。打电话时姿势要端正,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清晰。只要脸上带着微笑,自然会把这种美好的、明朗的表情传给对方。电话接通后,主动问好,并问清楚对方姓名和单位。
三、打电话时,应礼貌地询问:“现在说话方便吗?”要考虑对方的时间。
四、接打电话时,不要和他人谈笑,也不要用手遮住听筒与他人谈话;如果不得已,要向对方致歉,并稍候回电。
五、接到可疑电话时,不要轻易透露单位及个人信息;如必要,可记下其电话、姓名、以回电话。
六、办公场所尽量不要打私人电话,若在办公室接到私人电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以免影响其他人工作。